培养纳税荣誉感比“个税状元”重要

作者:陈强2008-05-3009:58:46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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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个税状元”是谁?北京市地税局给出了答案——大中电器的创始人张大中。5月29日的《京华时报》报道说,大中电器创始人张大中因为转让大中电器股份给国美,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5.6亿元,成为北京市地税局所了解到的国内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最多的纳税人。



消息一出,网上对这个“个税状元”顿时诸多溢美之词,什么“民族的骄傲”、“纳税英雄”等等帽子满天飞。北京市地税局也不含糊,该局局长王纪平表示,张大中这次及时按国家规定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比2007年度青海省全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4.17亿元还多1亿多元,非常值得表彰。



一个人能缴纳这么多个税,当然是个牛人,但表彰给帽子,倒实在是没有必要。依法纳税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大中电器股份转让给国美,张大中先生拿了这么多钱,当然应该按比例缴纳个税,他只是尽了一个公民的义务而已,没必要把他搞得跟个民族英雄似的。



当然有人会说,现在名人和富豪逃税的不少,张大中先生老老实实缴了那么多税,实在是很难得。我承认,现在千方百计逃税的富人的确很多,但这也并不代表依法纳税的张大中先生就应该享受英雄般的赞誉——违法犯罪的人很多,但你总不能把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当成英雄吧。张大中先生成为“个税状元”的意义,在于他为其他富豪树立了一个榜样,让大家再次意识到纳税的荣誉感,仅此而已。



说到纳税荣誉感,其实对地税部门来说,培养普通纳税人的荣誉感,远远比忙着给“纳税先进”发奖状来得重要——说到底,无论是个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其绝大部分仍然是普普通通的个人和企业所缴纳的。但现在的各级税务部门都喜欢拿那些缴税先进来说事,又是表彰会、又是发奖金,忙得不亦乐乎。但那些普通的纳税人和企业呢,税务部门往往是没时间顾及的。据我所知,现在在很多地方,税务部门的个税完税证明仍然不能做到及时递送,至于让税务部门打个电话或寄个明信片给纳税人表示感谢,那更是想都不要想的事情。



现在经常有税务部门或专家指责公民的纳税意识还不强,的确,我得承认,很多人的纳税意识的确还不强。但对于税务部门来说,能做的并非指责。及时递送完税证明的、年底时给纳税人群发一个感谢短信,都是提升普通纳税人荣誉感的有效手段。至少,比忙着表彰“个税状元”,要有意义得多。



来源:现代快报

本文作者:陈强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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